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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股点金:秋林集团(600891)疑似欺骗 重组告吹
www.cnfol.com 2011年11月11日 08:24 中金在线 
  公司目前已发展成为一家以商业为主的集团化、现代化大型商业零售企业。去年11月11日,曾是公司的大股东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与奔马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下称颐和黄金)正式入驻公司。由于要转为珠宝股,市场因此曾经一度对秋林股价“疯狂”追捧。

  不过,公司今年2月10日突然发布终止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称,由于重组方颐和黄金拟注入的资产涉及主体较多,目前未完成其资产的整理工作,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尚不成熟,因此颐和黄金决定终止与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并函告了公司,公司决定取消此次重组事项,并承诺自公告刊登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作为公司股改承诺的重要部分,颐和黄金在2010年特别承诺,将在股改实施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向上市公司整体注入优质黄金珠宝资产。若未如期注入,颐和黄金将向公司追送现金2000万元。

  正是在如此诱人的承诺下,秋林2010年12月15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表决股改方案,顺利通过,同意股改方案的股份占参加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

  2010年11月26日,秋林披露股改说明书,股改方案包括资产对价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1年1月15日,ST秋林公告,公司已于1月8日收到颐和黄金制品有限公司捐赠的重量为887.83公斤、评估价值为2.67亿元的黄金资产;于1月12日收到8200万元人民币现金资产。

  2011年2月22日,秋林的股改方案实施,通过转增和转让,颐和黄金直接、间接持有秋林9004.7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7.66%,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但在股改方案通过后不到2个月时间内,秋林重组方颐和黄金就迫不及待地宣布,因黄金资产主体多元,无法完成整体黄金资产注入承诺

  尽管颐和黄金面临1年后无法兑现承诺将向上市公司追送现金2000万元的义务,但这显然不足以与掌控一家上市公司获得的好处相提并论。 综上,给予卖出投资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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