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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注册制程序渐明 从业人员可买卖股票

手机免费访问  www.cnfol.com 2015-04-21 09:49:06 中金视听 佚名
视频内容
  来源:新华日报。证券法修订草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修订草案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股票发行注册的申请条件和注册程序,确立了股票发行注册的法律制度。注册制的施行意味着证券市场的“宽进”现象明显增强,但由此产生的欺诈发行也会明显增多。对此,草案规定:如果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尚未发行证券的,处以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已经发行证券的,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款。如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经营机构、证券服务机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就赔偿事宜与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期赔付。这意味着,遭遇上市公司造假的投资者在民事诉讼之外多了一条维权渠道。而近年来,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能否直接入市的问题在此次草案修订中也得到了答案,草案明确证券从业人员可以买卖股票。证券经营机构、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证券从业人员,应当事先向其所在单位申报本人及配偶证券账户,并在买卖完成后3日内申报买卖情况。证券法大篇幅修订让各界看到了市场力量的成长,当前,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界普遍希望注册制改革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动真刀真枪,突破行政与市场的“最后一公里”,政府不再“兜底”,真正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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