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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难度超过女友老妈同时落水 房产证加不加女友名字?

中金在线理财学媛 2017-06-26 16:41:16
音频内容
  问题难度超过女友老妈同时落水 房产证加不加女友名字?

  大家好,欢迎收听中金在线推出的理财学媛,我是筱媛。简单几分钟,轻松学会理财。

  筱媛老师,我很沮丧。。。香菇蓝瘦。。。

  怎么了,我的老王?

  最近交了个女朋友

  交了个女朋友你有啥好香菇蓝瘦的?不得嘚瑟上天哪!

  我女朋友问了我一个问题,我没回答上,我感觉我们要分手了。

  什么问题啊?莫非是“女友和老妈同时掉到水里,老王你要救谁”的问题???

  这问题倒还好,她问了个升级版的!

  升级版的?“女友和老妈还有前女友一起掉水里,老王你救谁?”

  去去去。。。人家还是初恋呢!

  额。。。那是什么升级版的问题?

  将来结婚了,房产证要不要加她的名字?

  额。。。如果“女友和老妈还有前女友一起掉水里”的问题纯属虚构,那“房产证要不要加女友的名字”就是实打实的现实问题了。

  就是啊!还不是那天陪她一起看《欢乐颂2》,里面樊胜美和王柏川,就是因为购房合同上的名字的问题,最后分手了。我女朋友当场就揪着我的耳朵问我,房产证要不要加她的名字!我当时思考了三秒钟,没回答上来。她就不理我到现在了!

  哎呀,老王,对你的遭遇真的是深表同情,让我先笑三分钟。。。

  别闹,正经救命的事情嘞!

  好了,那就不取笑你了!的确,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关乎感情,也关乎背后的巨大利益。情侣婚前买房,写谁的名字,也都是很有讲究的!首先呐,老王,我想问你的问题是,你要是结婚买房子,你的首付,到时候会是谁来出呢?

  额。。。这个,以后可能还是得我父母来出首付,然后我跟以后的老婆一起还房贷。

  一方父母出首付,提前买了婚房,只写了自己孩子的名字。婚后,小两口一起还房贷。现实中,这样的情况也很多见。就说这个电视剧中,樊胜美很委屈,房子没自己名字,自己却还要还贷款。这也是,很多人的委屈,房子没写我名字,我还要还贷款。如果离婚,还要从这房子里搬出去,太没安全感了。这种情况下,相对来说,对和樊胜美一样没有写名字的一方是不太有利的。

  嗯,好像是这么回事,女孩子不是一直都强调安全感嘛!这样感觉不稳当。

  其实啊,根据《婚姻法》的解释: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处理?是怎么个处理方法?

  就说离婚时双方私下协议解决,自己看怎么分。不能达成协议的,现实中,法院往往这样判决的:第一个情况是,房子归房屋权属证书上有名字的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就是这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你这种情况,万一以后你们结了又离了,法院可以把房子判给你,剩下贷款你自己来还。

  怎么说得这么不吉利,我都还没结呢,咋就要离?

  纯属推演,不必当真哈!除了这种情况,还有第二种情况,另一方可以主张婚后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平均分割。就是你以后的老婆也可以要求婚后一起支付的贷款本息这部分平分了。也就是你要还你老婆婚后跟你一起还的那部分贷款本息,要给她一半。

  这就割肉了啊,还是别离了!

  你看,自己又把自己套进去了!其实除了这个,还有一个情况,就是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不过,因为房市的不确定性等因素,这一部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得到保障。

  那这些个情况,有没有一个事先的解决办法呢?

  有的,就是办理赠与公证,只赠与给自己孩子。比如让你爸妈办理赠与公证,房子只赠与给你。筱媛老师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那如果我父母出首付,房产登记在两个人名下呢?

  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果没有“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如果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扎心了,怪不得当时我会沉默三秒钟。

  老王,你迟疑了。。。其实,有个特殊情况,如果购房后“准夫妻”没结婚而是分手,那么房子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为双方共同债务。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这个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条件就是双方结婚。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

  法律也有点人情味嘛!不过,我想到还有一个情况,就是父母全款买的房子,如果准儿媳要加名字,这个怎么破?

  其实,父母给全款给孩子提前买好婚房的情况也不在少数。现实中碰到最多的情况是,男方父母提前给儿子买了婚房,只写了儿子一个人的名字。婚前,准儿媳强烈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

  是啊,这不是很尴尬了嘛!

  其实,男方的父母也很为难。加名字,有风险;不加吧,怕影响小俩口的感情。因为不同意给准儿媳加名字,而导致小两口感情破裂而分手的也不在少数。

  确实是这样,这个要怎么破?

  房产,对普通百姓来说,都是重头财产。一套房子,甚至要掏空工薪阶级大半辈子一辈子的积蓄。我建议,遵循一个原则,谁出钱写谁的名字。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尤其又是独生子女的情况下,写父母的名字最好,这是最能保障出资人权益的。不写父母名字,尽量只写自己子女的名字。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也很常见,就是两个人有了结婚意向,婚前双方一起出首付买了房子,婚后在一起还贷款。这种情况一般房产证又是怎么写?

  这种情况下,署名上一般没有争议,往往都署两个人的名字就好了。不过啊,情到浓时,一起甜甜蜜蜜买婚房是件开心的事,但往往会忽略一个问题——签订书面协议。

  签协议总感觉会伤感情呐。。。

  凡事做到前头,总比时候撕扯好的。婚前共同买房,因为没有相关协议规定,日后离婚时引发诸多纠纷的情况很常见。在协议中,应该写明该房产的基本信息,比如面积、位置等等,确认购房款的来源、各自出资、对房产享有的比例。一旦发生纠纷,能够及时找出证据来证明,也可避免日后的更严重的纠纷。

  有道理,写清楚好过模糊处理。

  不过,现实中,婚前买房的出资方式、署名方式非常复杂,远不止上述几种情况。有售楼处工作人员就说了,有碰到双方父母、小情侣共同出首付买房的,因为署名问题也有过不少尴尬。最后,购房合同上写了双方父母及各自子女共6个人的名字。

  Wuli乖乖,房产证都给写满了吧!

  其实啊,一个大原则就是,谁出钱写谁的名字,这能最大程度保障出资方的利益。尽量留下具体的书面协议。还有就是不要现金交易,保留转账记录。最后要提醒小年轻的是,如果感情基础不牢固,不要以共同名义买房。买房具有特殊性,牵涉到不动产交易和产权登记。为了避免将来产生不必要的尴尬和矛盾,要慎重再慎重。

  我决定,把今天的节目分享给我的小女友听一听。毕竟人都是讲道理的嘛!

  天哪!你居然要找的是一个讲道理的女朋友!天哪!下课下课,理财学媛也教不了你了!

  哎呀。。。老乡,别走啊,我们讲讲道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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