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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扒财经】宝能百亿增持万科被法院判无效?王律师告诉你真相是......

中金在线辣扒财经 2017-02-07 17:07:43
音频内容
  昨天晚上(2月6日),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被一则消息给震惊了,有文章说深圳法院已经判决宝能系增持万科无效!老王当时看到这篇文章简直惊呆了,花了几百亿增持的股票居然是无效的,这姚老板难道买了假股票?

  文章是这样说的:“万科工会向法院起诉宝能旗下的钜盛华、前海人寿通过相关资管计划增持万科损害股东利益,请求判令宝能方面增持万科股票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已获法院支持。深圳罗湖区法院一审判决万科工会胜诉后;宝能方面上诉深圳市中院,并提出将案件移交广东高院管辖,但深圳市中院未予支持,维持原判,且为终审裁定。”

  消息一出,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但是一位深圳法律界人士却“蒙圈了”:案子判了,我怎么不知道?

  那么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其实,这一次,是部分媒体扎扎实实闹了一次“乌龙”。引起轩然大波的不过是一份针对管辖权异议上诉所做的裁定书,并非终审判决。

  首先我们得知道判决和裁定之间的区别,下面,有请老王的好朋友“王大律师”来给大家解释一下。(这里加个鼓掌的声音)

  大家好,我是王律师,判决和裁定的区别,简单来说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也就是实体问题,而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也就是说,一个案件可能会有多个裁定。具体到万科工会告钜盛华等五被告这个案子来说,万科工会诉宝能在增持万科A股中的信息披露问题,要求法院判令其增持万科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并在未改正违法行为之前不得对其持有的万科A股股票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及其他股东权利。这些就是案件中的实体问题。而钜盛华等被告主张罗湖法院对万科工会告自己并无管辖权,这是诉讼中的程序问题。

  好的,感谢王律师的精彩解答。(这里加个鼓掌的声音)看到没有,有一个律师朋友是多么的重要,为什么?就是因为他们说的话,普通人不懂啊!不要以为拿个民事裁定书就是谁都能看明白的。不然,人家干嘛收你那么多钱?!

  不知道王律师的解释大家听懂没有,老王我是懂了。就是说,媒体引证的这则裁定书只是驳回钜盛华等所做出的管辖权异议上诉。罗湖法院裁定自己对万科工会告钜盛华等五被告有管辖权,钜盛华等被告不服,他们认为本案“案件复杂、社会影响力大”,因此质疑初审法院的审理“资格”。换句话说,宝能认为,这个事情太大了,你管不了,只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才有资格管。

  所以,万科工会胜了姚振华的说法是错误的。案件还未进入实体审理阶段,还在扯罗湖法院对此案有没有审理权的问题上绕圈呢。姚老板采用的这是拖延战术啊,先就程序上的问题拖个一年半载的,再来搞实体问题。等实体问题一审判决出来以后,还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再来个上诉,又是一年半载。

  事实上,就算判决没出来,在宝万之争中,姚老板也是“累觉不爱”啊。当初姚老板不计成本地在二级市场上买入万科股票,宝能最终稳坐万科第一大股东;加之,万科管理层与二股东华润因在重组深铁的事宜上“撕破脸皮”,这使得万科看起来就像是一块已到宝能嘴边的“红烧肉”。

  可是恒大的突然杀入,改变了宝万之争的格局。万科事件的后续发展大家也都知道了,深铁虽未能与万科重组,却以22元的价格全盘受让华润手中的股权,坐上二股东的位置,而华润则在这份股转协议赚的371.7亿元。虽然宝能仍是第一大股东。但实际上万科加上深铁和安邦以及刘元生等大散户手的股票要远超过宝能系。姚老板也就等于在3月董事会改选中失去了绝对话语权。

  而且姚老板也不能再任性的买买买了,因为去年12月,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怒斥那些拿着金融牌照,用着大众的钱在二级市场上兴风作浪的资产管理人为“害人精”。市场都猜测,“害人精”说的就是最近市场活跃的保险机构,犹以“宝能系”的前海人寿最为明显。

  果不其然,保监会掐断了前海人寿的万能险,同时还派了检查组去检查工作。显然,被姚振华倚仗为“资金弹药库”的前海人寿遇到了不小的麻烦。

  就这样,这块到嘴的“红烧肉”就这么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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