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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股:诱惑中存高风险

手机免费访问  www.cnfol.com 2015-11-10 15:37:17 中金视听 佚名
视频内容
  投资新三板综合 全国股转系统10月16日发布的最新动态,已经明确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可以投资拟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股权,且其所投资的拟挂牌公司股权,在挂牌审查时可不进行股份还原,只须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但并未对新三板原始股出售做出任何明确规定。目前社会上出售的所谓新三板原始股,大多数是指准备挂牌新三板的公司,在股改前,公司因缺少资金而引进投资者,从而利用投资人的钱来充实公司资本,其实就是“增资扩股”或“股权融资”。另外,资金将被至少锁定一年。根据现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对新三板挂牌公司控股东、实际控制以外的其他股东而言持股转让限制而言,《业务规则》并未作出限制规定,即只要该股东并非股份公司发起人或虽作为发起人但股份公司设立已经满一年的,该股东股份转让不受任何限制。因此,若挂牌公司股改后未满一年的,发起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中金在线声明:中金在线转载上述内容,不表明证实其描述,仅供投资都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 投资都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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