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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负责人将面临分类考核 重大失误将被强问责

中金在线财经快讯 2016-12-16 10: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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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参考报讯 改变以往“一刀切”式的管理,国资委对于央企负责人的考核改革正在推进。国资委15日发布《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将对不同功能和类别的企业实施分类考核。记者获悉,在市场化原则基础上,下一步涉及国家安全的重点行业和关键性领域,公益性企业,以及充分竞争领域和商业性企业的央企负责人将采取不同考核办法,经营业绩考核分四个级别,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在不超过企业负责人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30%以内确定。值得一提的是,下一步,对于央企负责人的考核,除了根据企业经营性质、发展阶段、管理短板和产业功能,设置有针对性的差异化考核指标,国资委还将建立健全业绩考核特殊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将企业承担的保障国家安全、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实施“走出去”重大战略项目等特殊事项列入管理清单,对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特殊事项,在考核时将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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