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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买房时遇到这6种情况可退房,不知道的亏大了!
中金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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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1 17: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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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简介
对于大部分普通人来说,买房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尤其是在北上广深这样的大城市里,一套房子都要好几百万。要是买完房子后,发现房子有问题,那岂不是辛苦攒了几十年的首付,就这么一下子打水漂了。但是,筱媛告诉大家,要是遇到以下这六种情况,即使已经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照样能申请退房!
首先,第一种情况是:开发商还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如果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就与购房者订立预售合同,那这个合同无效。在这此之前,如果购房者不想买这个房子了,就可以申请退房。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房者在起诉之前,开发商又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此时购房者就无法申请退房了。
第二种情况是:房子质量有问题。这个“质量有问题”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新房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二是交付使用后,房子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第三种情况是:房子交付之前被毁损,比如遭遇火灾或者地震等。根据规定,在交付使用前,如果房子被毁损,应该由开发商承担损失。
第四种情况是: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举个例子,比如老王买了一套房子,开发商说这套房子面积有100㎡,但房子交付后,实际测量只有96㎡,面积误差值4%,这时,老王就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申请退房;二是跟开发商协商,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开发商要返还给购房者,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要2倍返还购房者。
第五种情况是:因开发商资料不全无法贷款。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不具备担保贷款条件,购房者因此而不能取得担保贷款,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第六种情况是: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举三个例子说明:老王买房时签的购房合同规定了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如果到期因开发商的原因未能办理,老王有权退房;或者老王买房时签的合同标的物为尚未建成的房屋,按规定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就要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如果到期因开发商的原因未能办理,那老王也有权退房;又或者老王签的合同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就要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如果到期因开发商的原因未能办理,老王也有权退房。
所以,大家在买房时要是遇到以上这六种问题,可不要傻傻吃哑巴亏了,一定要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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